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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电石法聚氯乙烯无汞活动项目助理招聘公告
来源:履约四处   时间:2021-11-17  

  2017年8月16日《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全球正式生效,中国作为首批加入公约的缔约国,开始全面履行公约的各项条款,承担履约责任和义务。为了控制电石法聚氯乙烯(以下简称“PVC”)行业汞污染、推动无汞技术的工业化应用,我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开发并实施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根据项目要求,拟聘请一名项目助理,协助项目组完成中国PVC行业汞削减的履约任务,协助开展无汞技术评估和无汞触媒的工业化示范,加强汞的全过程监控和管理等协调,推进项目活动的实施,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及专业水平。

  该项工作期限为12个月,工作地点为北京,非全日制工作,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最终商定的劳务费用包含所有个人费用。详细工作见工作大纲(公告附件)。

  资质评定的标准如下:

  (1)本科及以上学历,自然学科(环境、化学或相关工学、理学等专业)或社会学科相关专业,环境、化学专业优先;

  (2)具有良好的英语能力,达到大学英语考试六级及以上水平;

  (3)具有较强综合管理能力、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履约四处 杨济妮

  电话:010-82268571 1580116215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6室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yang.jini@fecomee.org.cn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项目岗位感兴趣的个人,请于2021年12月8日下午17:00点之前将个人简历以书面形式以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财务处 陈兰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电话: 010-82268993

  接收传真:010-82200517

  接收电子邮件: chen.lan@fecomee.org.cn

 

  附件:工作大纲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工作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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