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生效的《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三大目标之一是公平公正地分享利用生物遗传资源产生的惠益(以下简称“ABS”)。为推动惠益分享目标的实现,2010年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平公正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
2016年4月,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原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FECO)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共同开发的“建立和实施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家框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GEF的批准下正式开始实施,旨在根据公约和议定书的要求建立和实施中国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ABS)国家框架。项目为期五年,主要任务包括:国内ABS监管制度框架建设、能力建设和意识提升以及地方试点示范。自实施以来,项目支持开展了一系列关键制度研究和宣传培训活动,同时在湖南、广西和云南三省(区)开展地方获取与惠益分享试点示范,项目在地方立法实践、ABS能力建设与宣传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及资金预算要求,现拟对项目前期成果进行分析凝练,形成项目成果总结汇编,为项目结题及后续宣传提供支持。
一、任务目标
总结项目前期成果,分析和提炼项目亮点,形成项目成果汇编出版稿,为项目结题和ABS能力建设、宣传推广提供支持。
二、主要任务内容
1.研究项目出资方(GEF)、国际执行机构(UNDP)和项目实施机构(FECO)对于项目成果的要求,构建科学的项目成果总结框架。
2.通过线上线下调研、访谈等方式,收集和分析项目自启动以来的各类成果,包括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与意识提升、地方示范点(含项目赠款和配套资金支持下的)等的成果。
3.基于各类成果,发掘项目实施的亮点工作,对项目取得的重要成果进行提炼,系统、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成效。
4.在前期成果收集、分析与提炼的基础上,编撰项目成果汇编。成果汇编需结构合理、逻辑严谨、用语规范准确、图文并茂。
5.协助项目办公室就汇编文本与我中心选定的出版机构进行沟通,完成文本审核、校对等工作。
三、产出及进度要求
1.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提交本任务总体实施方案,并通过项目办公室审核同意;
2.合同签署后4个月内提交项目成果汇编初稿;
3.合同签署后6个月内提交符合出版要求的项目成果汇编报告;
4.合同签署8个月内,成果汇编需满足出版要求并获得我中心选定的出版机构的认可(达到质量检验送审要求)。
四、资质要求
本任务将委托一名专家开展相关活动,资质要求如下:
1.近五年内主持或参与过《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相关研究项目;熟悉国家生物遗传资源相关领域情况;
2.参与实施过全球环境基金或其他国际双多边合作项目;
3.具有国际合作项目成果总结汇编经验;
4.有为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及企业提供服务的相关经验优先;
5.具有生物多样性相关专业学历背景,中级或以上职称,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不少于10年。
五、接受投标的方式及投标截止时间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任务感兴趣的专家,请将简历发送电子邮件至:
简历接收人:陈兰
邮箱地址:chen.lan@fecomee.org.cn
联系电话:010-82268993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4日下午18:00
工作大纲请见公告附件,如有任何疑问,请与下方联系人沟通
联系人:李笑兰
联系电话:010-82268756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