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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硫丹淘汰项目绩效评价和影响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履约三处   时间:2021-06-16  

各有关单位:


2013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关于新增列硫丹等10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修正案。包括环境保护部在内的十二个部委于2014325日发布了修正案生效的公告(公告 2014 21号)。我国应按公告要求努力在特定豁免期结束前(即2019325日前)淘汰棉花和烟草行业两种特定豁免用途的使用,实现硫丹在我国境内的全面淘汰。我国是目前全球唯一保留硫丹生产豁免的国家,其主要用于棉花和烟草种植病虫害防治。为落实修正案要求,推动我国硫丹的淘汰与替代工作,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合作开发了“中国硫丹淘汰项目”(以下简称“硫丹项目”),旨在通过生物防治和替代技术淘汰中国虫害防治领域使用的硫丹。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赠款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财政部印发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国合[2019]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要求,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准则、指标和方法,结合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硫丹项目自2017年启动以来,在政策制定、替代技术筛选、推广、宣传教育等开展了大量工作,现拟按照财政部有关赠款项目绩效评价要求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硫丹项目绩效评价和影响评估工作。


一、目标

此项工作大纲的主要目标是:按照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对硫丹项目年度目标和项目活动、项目管理体系设置情况、资金拨付和使用、项目年度进展情况等开展绩效评价;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总结项目取得的经验,提出加强GEF项目监督管理的建议。


二、工作内容

此项咨询服务工作预计将进行的任务和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评价范围

项目终期评价的主要范围是:2017-2021年项目年度目标和项目活动、项目管理体系设置情况;资金拨付和使用、项目年度进展(政策制定和监管加强、农技人员、棉农、宣传及推广)情况;硫丹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项目实施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等;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总结项目取得的经验,提出加强GEF项目监督管理的建议。


项目的利益相关者:UNDP、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地方项目办(新疆农业农村厅、兵团农业农村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所、植保所、沈阳环科院、北京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硫丹生产企业等。


    2、关键评价问题

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对国际政府赠款项目的相关性、效率、效果和可持续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1)相关性:对照原定目标需要完成的主要指标,检查项目实际实现的情况和变化,分析实际发生改变的原因,判定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项目原定决策目标的正确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评价项目是否解决了当前中国(或地方)的实际问题。


2)效率:对项目管理和机制、实施进度、配套资金、财务执行情况、受益者范围及其反映进行评价。


3)可持续性:项目的管理和/或运行机构的设置、人力资源、经费能否满足项目持续运行的需要;项目的产出在项目结束之后能否可持续性地发挥作用;项目运行所依赖或支持的政策、制度能否得到持续的实施;评价项目做法和经验是否具有可复制性和推广性。


4)效果和影响:评价项目对示范省的经济社会和当地环境质量改善近期或长期的影响;评价项目对农技人员和棉农的影响;评价项目对利益相关部门和机构在农药行业管理方面的影响;评价项目对生态环境和实现履约目标的影响,特别是在减少硫丹产生和生产废物无害化方面;比较本项目与其他全球环境基金(GEF)发展型项目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环境改善、性别平等等方面的影响的优劣,并分析其原因。


3、评价方法

根据《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绩效评价操作指南》,制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案卷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及小组面访等方法,对相关资料、数据、观点等证据开展系统的收集、整理、审核和分析。


4、协助配合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参加项目下有关研讨会及其他相关工作会议,配合其他相关的国际评估专家进行信息分享、沟通互动以从不同侧面对项目进行更加全面和立体的评估。


三、产出及成果

本咨询服务主要产出是:

产出1: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中文)(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

产出2: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文)(合同签署后,3个月内提交);

产出3:《GEF中国硫丹淘汰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中英文)(合同签署后,6个月内提交)。


四、相关资质要求

     承担此项咨询服务的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1)承担此项咨询服务的机构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2)具有开展国际合作项目绩效评价和影响评估的经验和能力(每提供一个项目经验得30分,需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复印件);


3)具备组织开展信息收集和现场沟通和协调能力;


4)参与过全球环境基金(GEF)下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履约项目者优先。


 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需具备以下资质: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环境经济学硕士或相关专业以上学位(需提供专业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3年以上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和中英文沟通能力;


 4)项目组其他成员应由至少4人组成,并获得环境、经济、化学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位(需提供专业证书复印件);


 5)项目组其他成员至少2人应具备2年以上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6)具有国际合作项目或环境方面绩效评价的经验者优先。


五、工作进度要求

本咨询服务时间约为6个月


序号

活动内容

6

7

8

9

10

11

12

1

1

编制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中文)

 

 

 

 

 

 

 

 

2

编撰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文)

 

 

 

 

 

 

 

 

3

编撰《GEF中国硫丹淘汰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中英文)

 

 

 

 

 

 

 

 

 

六、获取公开征集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感兴趣的单位可向如下联系人免费索取详细的建议书征询文件(含工作大纲)。

联系人:张扬

电 话:010-82268258    

传 真:010-82200527

电 邮:zhang.yang@fecomee.org.cn


七、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630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投标文件应包括加盖公章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四份,技术建议书与财务建议书应分别密封,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兰

电 话:010-82268993

传 真:010-82200517

电 邮:chen.lan@fecomee.org.cn

单 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715

邮 编:100035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公开征集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见后。


3. 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公开征集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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