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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环境基金“再生铜冶炼行业无意产生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UPOPs)减排示范项目” 再生铜冶炼企业及周边环境二噁英污染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来源: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时间:2021-03-31  

各有关单位:

 

  为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落实《国家实施计划》对二噁英等POPs物质的减排要求,我中心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共同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GEF)“再生铜冶炼行业无意产生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UPOPs)减排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再生铜项目”或“项目”)。项目将通过政策标准完善、监管能力提高、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BAT/BEP)示范及园区管理示范、宣传推广等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再生铜冶炼行业二噁英、多氯联苯、六氯苯等POPs与其他常规污染物的协同减排。

 

  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是我国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200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二噁英减排六个优先控制的重点行业之一。这其中,再生铜行业二噁英排放量占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总排放量的70.45%。再生铜冶炼企业二噁英类物质的环境排放,必将对厂区和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为评估典型再生铜冶炼企业及周边环境二噁英类物质环境风险,本项目拟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典型再生铜冶炼企业及周边环境二噁英污染风险评估。

 

  一、项目目标

 

  该工作的主要目标:结合我国再生铜冶炼厂以及猪牛羊、鸡鸭等畜禽养殖场,中华绒螯蟹、斑点叉尾鮰和鳗鲡等水产养殖场分布情况,分别在我国南方和北方各选取1家典型再生铜冶炼企业,采集厂区内关键点位土壤样品,周边农田环境以及畜禽水产样品,检测二噁英及二噁英类多氯联苯含量,评估二噁英类物质环境风险;在此基础上,研究饲料中二噁英及二噁英类多氯联苯的测定方法,制定《饲料中二噁英及二噁英类多氯联苯的测定 荧光素酶表达基因法》(建议稿)及编制说明。

 

  二、工作内容

 

  此项咨询服务工作预计将进行的任务和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典型再生铜冶炼企业厂区内土壤中二噁英环境风险评估

 

  结合我国再生铜冶炼厂以及猪牛羊、鸡鸭等畜禽养殖场,中华绒螯蟹、斑点叉尾鮰和鳗鲡等水产养殖场分布情况,分别在我国南方和北方各选取1家典型再生铜冶炼企业,每个企业厂区内采集不少于5个关键点位土壤样品,对其中二噁英类物质含量进行检测,并评估其环境风险,完成《我国典型再生铜冶炼企业厂区内二噁英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2、典型再生铜冶炼企业周边农田环境及农畜水产中二噁英污染风险评估

 

  采集距离上述两个再生铜冶炼企业10 km以内不同方位的农田土壤和作物样品、畜禽水产样品、规模化养殖场土壤或沉积物以及配合饲料样品、散养户土壤样品等,样品数量不少于90个。对其中二噁英类物质含量进行检测,并以距离再生铜冶炼厂20~30 km且周边没有明显二噁英排放源的农田环境和畜禽水产样品作为对照,评估再生铜冶炼企业周边农田环境以及畜禽水产中二噁英及二噁英类多氯联苯环境风险,完成《典型再生铜冶炼企业周边农田环境及农畜水产中二噁英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3、饲料中二噁英及二噁英类多氯联苯测定方法研究

 

  在上述检测和分析基础上,研究饲料中二噁英及二噁英类多氯联苯快速测定方法,制定《饲料中二噁英及二噁英类多氯联苯的测定 荧光素酶表达基因法》(建议稿)及编制说明。

 

  4、其他工作

 

  参与项目相关沟通协调会和研讨会等会议,准备会议资料,在会上介绍负责的产出内容,及时响应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以及利益相关方提出的疑问。

 

  三、工作产出

 

  本咨询服务主要产出是:

 

  产出1:实施方案(中文);

 

  产出2:《我国典型再生铜冶炼企业厂区内二噁英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中英文);

 

  产出3:《典型再生铜冶炼企业周边农田环境及农畜水产中二噁英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中英文);

 

  产出4:《饲料中二噁英及二噁英类多氯联苯的测定 荧光素酶表达基因法》(建议稿)及编制说明(中文)。

 

  四、咨询机构资质要求

 

  此项咨询服务的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2、具有省级以上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认证的CMA计量认证资质的二噁英检测机构;

 

  3、具备环境、畜禽水产、饲料等相关介质采样以及二噁英等检测分析的综合能力与经验;

 

  4、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要求,具有环境和农业POPs相关领域的研究背景的机构。

 

  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需具备以下资质: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需提供相关证明);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或农业领域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具有5年以上的POPs研究相关工作经历(写明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及所承担职务);

 

  3、项目组成员至少2人具有环境或农业相关领域硕士及以上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有3年以上的POPs研究相关工作经历(写明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及所承担职务);

 

  4、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者及POPs污染防治政策、技术者优先。

 

  五、工作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之内完成工作大纲规定的全部活动。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感兴趣的单位可向如下联系人免费索取详细的模板。

 

  联系人:吴广龙

 

  电话:010-82268967

 

  传真:010-8220052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813室,邮编:100035

 

  Email: wu.guanglong@fecomee.org.cn

 

  七、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4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至我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应包括加盖公章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四份,技术建议书与财务建议书应分别密封,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接收人:卢俊名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电话: 010-82268845

 

  接收传真:010-82200517

 

  接收电子邮件: lu.junming@fecomee.org.cn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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